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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應該如何續期?

現代社會,存在許多商住房,大家都知道,商住房的土地使用是有規定的年限的,既然有年限就肯定會有到期的那一天,那麼,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應該如何續期?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面臨着這樣的困惑。接下來就讓小編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應該如何續期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問題。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應該如何續期?

一、商住房產權年限怎麼算

商住房產權是指商住房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商住房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到土地那天開始算起的。房屋產權是指商住房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按建築類型用地性質不同可劃分為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和工業用建築。一般情況下,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買房時的注意事項,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看開發商明示的五證。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商住房年限到期如何續約

1、要想知道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首先要了解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長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裏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2、按照新頒佈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房子產權到期後房屋所有人可以選擇申請續期。一般來説,住宅房產權是70年,辦公樓是50年,商業是40年。但是,現在的房子都不會使用70年的,按現在的政策,商住樓產權到期後繳很少一部分土地續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年限和之前一樣。

3、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從現有政策上來看,你的房子並非永遠是你的。所以在產權年限即將到期之前,還得早做準備,以免在國家要求回收土地使用權時措手不及。

首先大家必須瞭解的是,商住房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上面的房屋的所有權是不一樣的,前者是有期限的,後者是沒有期限的,其次,商住房土地使用期到了之後繳納一定的土地續讓金就可以續期了。如果大家對於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懂的,小編建議可以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