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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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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續費

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商住土地使用權是有年限的,商業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是40年,住宅是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以進行續期,續期就要交費,那麼商住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續費多少?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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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將自動續期,而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