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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責任配偶得扶養費嗎?

一、醫療過錯責任配偶得扶養費嗎?

醫療過錯責任配偶得扶養費嗎?

醫療過錯責任配偶是可以得到扶養費,《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事故賠償項目中包括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是患者在發生醫療事故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沒有經濟來源的配偶提供的必要的生活費用。由於患者死亡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無法撫養他人,需要對其進行補償。被撫養人生活費以患者在醫療事故發生以前實際撫養人為限,具體計算按照患者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費用計算,以年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被撫養人,撫養年限截止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沒有勞動能力的,撫養20年。

二、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1、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交通費

患者和需要陪護的親屬的轉院過程中發生的大眾交通工具所花費的交通費,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眾交通工具,租用專業交通工具的交通費由造成醫療事故的醫院承擔;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處理事故的患者兩個親屬合理的交通費由醫院承擔。

9、精神損害賠償

在醫療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對於醫療過錯責任的認定,顯然是需要基於實際的醫療事故原因和後果來進行處理的,不同的醫療事故嚴重程度所認定的等級標準是不同的,如果對醫療過錯的認定有異議的,可以提交有關材料到法院來起訴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