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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責任醫保不予報銷嗎?

一、醫療過錯責任醫保不予報銷嗎?

醫療過錯責任醫保不予報銷嗎?

是可以報銷的,對於醫療過錯跟醫保報銷沒有直接的關係,如果確定是醫療事故就應該去爭取相關的賠償。

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醫療事故的違法行為必須發生在醫療活動中,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行為。

醫療事故賠償責任的行為主體必須是醫院或者經過衞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的各類醫療衞生技術人員。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致人醫療事故,賠償義務主體必須是醫院,這是構成替代責任的前提條件。其造成醫療事故的行為主體,則是進行醫療活動的醫護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個體醫生所致醫療事故,則行為主體為個體醫生本人,其應具備行醫資格。沒有行醫資格的人非法行醫致人損害,不構成醫療事故責任,而是一般的侵權責任。

二、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什麼?

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

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範圍內的藥品,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牀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乙類藥物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以下藥品不在基本醫保報銷範圍:

(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藥品;

(2)部分可以入藥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幹(水)果類;

(3)用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泡製的各類酒製劑;

(4)各類藥品中的果味製劑、口服泡騰劑;

(5)血液製品、蛋白類製品(特殊適應症與急救、搶救除外);

(6)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藥品。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臨牀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

(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範圍內。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範圍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確定。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先由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牀位費或門(急)診留觀牀位費。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1)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温箱費、食品保温箱費;

(3)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

(4)膳食費;

(5)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

綜合上面所説的,醫保一般針對於公民住院可以報銷的保險,不管是治療的過錯中是否產生了醫療事故都可以進行報銷,一般也是按實際花費的費用按比例進行計算,但如果認定是醫療事故的話,那麼就一定要選擇及時的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