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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醫療是過錯責任還是過錯推定責任嗎?

一、醫院醫療是過錯責任還是過錯推定責任嗎?

醫院醫療是過錯責任還是過錯推定責任嗎?

醫療事故可以適用於過錯責任原則也適用於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的,如果是適用於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的話就需要採用舉證倒置了。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

二、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書有哪些內容?

(一)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書包括的失職行為:

1、對急、危、重病員,片面強調製度、手續而拒收病人,或不負責任地轉院、轉科,或不採取應當採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貽誤搶救時機的。

2、診治工作中,知道或應當知道病情疑難而不請示或不執行上級醫師指導,擅自處理的;上級醫師接到下級醫師報告後,不及時認真處理的。

3、手術治療中,開錯部位,摘錯器官,遺留器械、紗布等異物在病員體內,或不按操作規程而錯傷重要器官的。

4、護理工作中,不嚴格執行查對制度、不按規定交接班、不遵醫囑、護理不當,或其他違反制度、操作規程的。

5、助產中,違反接產原則和操作規程的。

6、用藥過程中,違反藥物禁忌或藥物過敏試驗等使用規定的。

7、在醫療工作中,不掌握醫療原則,濫用毒、麻、劇藥品,開錯或用錯藥的。

8、生物製品的接種途徑、劑量、部位錯誤或操作中消毒不嚴的。

9、藥劑工作中,配錯處方、發錯藥、寫錯用法、貼錯標籤或製劑含量錯誤,以及其他違反操作規程的。

10、檢驗、放射、病理等其他非臨牀部門,漏報、錯報檢查結果,驗錯血型、發錯血、拍錯片等。

11、麻醉中選錯麻醉方式、部位,用錯麻醉藥或用麻醉藥過量以及不認真觀察病員用藥後的病情變化,違反操作規程的。

12、醫院領導、行政、後勤及其他有關人員,在搶救病員過程中,玩忽職守、藉故推諉、拖延時間, 而影響醫療護理工作的。

13、其他失職行為造成的。

(二)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書包括醫患雙方對醫療事故的處理: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並向患者通報、解釋。

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主要內容包括了發生醫療事故的失職行為和發生醫療事故之後的處理辦法。發生了醫療事故之後,一定要保存好病人的醫療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