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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手術糾紛代理詞怎麼寫

當下,隨着進行美容的人比較多,而在這個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能性也在不斷的增大。如果不幸發生了美容手術糾紛的話,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則就可能會需要寫代理詞的事情了。那麼美容手術糾紛代理詞怎麼寫呢?本站小編為你做介紹。

美容手術糾紛代理詞怎麼寫

美容手術糾紛案代理詞

原告:張某,女,某省歌舞團教師。

被告:鄭州鐵路局某中心醫院。

張某曾於1983年在某醫院做過注射硅橡膠隆鼻術,術後其鼻部變形。此後,張某曾做過兩次硅橡膠刮除術,但張均認為效果不佳。1988年12月23日,張到鄭州鐵路局某中心醫院要求再次做硅橡膠刮除術。當月26日,該醫院對張進行檢查,診斷為:“鼻術後畸形,駝峯鼻畸形”。張某被收住院,並擬做“鼻部硅橡膠刮除,駝峯鼻鑿除矯治”手術。次日,該醫院完成張某手術。張某出院於1989年1月6日給手術醫生寫信致謝,對手術成功表示滿意。同年3月,張某到醫院對手術表示不滿,隨後又提出醫院所作手術違背了她的要求。1990年1月,張某以醫院改變手術方案侵害了其身體健康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醫院賠償其經濟損失。被告以手術並無不當、不構成侵權為由不同意賠償。法院採納了律師的代理意見,一審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二審維持原判。

代理詞

審判長、審判員:

我依法擔任被告鄭州鐵路局某中心醫院的代理人,現發表以下代理意見:

一、本次矯形術是正當的

本案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手術正當的標準是什麼。本代理人認為,只要醫生所採用的醫療手段(包括手術)是對症的醫療手段,印為正當。原告張某因駝峯鼻求醫於被告,其自己誤認為是因注射硅膠所致。經被告檢查其鼻形成駝峯原因並非因注射硅膠,而系骨性變形。根據原告去掉駝峯之要求,故決定採用駝峯鼻畸型矯形術的治療手段。這一手段完全完合原告之醫療要求和對症治療原則,當然是正確的。原告鼻子手術後並無缺陷。原告訴狀中稱:“鼻子做得又扒、又平、又大”,“鼻子做得醜不堪言”。但只要實際看一看原告鼻子,便不會同意她這種説法。

二、對本案的處理意見

處理本案只有一種選擇,即駁回原告起訴。理由是:

第一,我在今天的庭審中,曾先後三次問及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根據什麼法律規定要求被告給予賠償,原告及其代理人均無言以答。後來竟提出《刑法》的某些規定。對此我深感不解。沒有法律可以適用的訴訟是不應提起的。

第二,目前原告在事實上處於無法擺脱的困境,面臨一種無法解決的二難推理:如果原告是因駝峯鼻畸型而求醫於被告,而被告對其駝峯鼻診斷正確,系骨性駝峯,因而採取矯正手術,這是無可挑剔的,那麼原告訴訟就應停止;如果原告認為自己的駝峯鼻是因硅膠注射而形成的,被告則屬誤診i可視為醫療上的差錯或事故,系醫療糾紛案件,則需要先經行政處理方可起訴。這樣,原告也將無法繼續進行訴訟。

綜上所述,原告系基於錯誤認識,而錯誤地提出了一個根本不能成立的訴訟,併為此訴訟不惜歪曲事實,編造情節。通過法庭調查,原告之訴在事實上、法律上均無依據。因此,請求合議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第81條、第122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駁回原告起訴。

此致

XX人民法院

代理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