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醫療事故首次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
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鑑定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醫療技術鑑定是一項極為嚴肅的工作,它所做出的結論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對醫療糾紛進行調解、處理的根據,直接關係到醫患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等切身利益。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四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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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司法鑑定的賠償標準是否一樣
不一樣的。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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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期限怎麼規定的
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負責組織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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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時限有多長
醫療事故鑑定的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後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為死亡後一年內應當提出鑑定申請;如損害結果在多年後發現,自發現後起算一年,但超過20年的法院將不保護,鑑定亦沒有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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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麼認定
一、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二、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三、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之日起10天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