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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行政行為有哪些

一、內部行政行為有哪些

內部行政行為有哪些

1、行政徵收

行政徵收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規定,無償和強制地取得相對人財物的具體行政行為。

2、行政徵用

行政徵用,是指行政主體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強制徵用相對人財產或者勞務,並給予相對人適當補償的具體行政行為。

3、行政給付

行政給付,也稱行政物質幫助,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特定的相對人提供物質利益或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比如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費。

4、行政獎勵

行政獎勵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為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給予物質或者精神鼓勵的具體行政行為,比如國家科學技術獎勵。

5、行政裁決

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授權,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特定的民事糾紛的審查與裁決的行為。

二、內部行政行為和外部的行政行為的主要區別:

1、是行為人和相對人的關係不太一樣,內部行政行為是在內部發生的,一般是該行政內部和行政機關的相對人之前,存在領導人和被領導的關係,或者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係,這種很好理解,就相當於我們在企業老闆和下屬的關係,或者説是部門和部門的關係,對於外部是不存在這種領導關係的,一般都只有管理的職能,這種只能也是有限制的,是指和此相關的管理職能,簡單點説有點像我們説的路面清潔衞生,公共場所不能吸煙的這種行政類管理。

2、兩者的作用肯定是不同的,行政行為的作用力不同。內部行政行為一般只和行政機關的內部管理有關,比如內部的正常運行,內部問題的解決等,這種管理是不受外部人影響的,也沒有相應的義務,只要自己內部管理好就可以了,而外部行政行為是對外界產生的,一般對外界都會產生直接的影響,兩者由於產生的影響不同,所以當發生問題的時候處理途徑也是不一樣的,內部發生問題有內部自己解決就可以了,而外部也是要交由法院來處理的。

標籤: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