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部行政行為的表現是怎樣的
一、內部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部行政行為的表現是怎樣的?
1、行政徵收
行政徵收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規定,無償和強制地取得相對人財物的具體行政行為。
2、行政徵用
行政徵用,是指行政主體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強制徵用相對人財產或者勞務,並給予相對人適當補償的具體行政行為。
3、行政給付
行政給付,也稱行政物質幫助,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特定的相對人提供物質利益或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比如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費。
4、行政獎勵
行政獎勵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為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給予物質或者精神鼓勵的具體行政行為,比如國家科學技術獎勵。
5、行政裁決
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授權,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特定的民事糾紛的審查與裁決的行為。
二、內部行政行為與外部行政行為主要區別
1、行為與相對人之間的關係不同。
實施內部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與該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之間,必定存在一種領導與被領導的隸屬關係以及其它隸屬關係,或者存在一種監督與被監督的法定的監督關係。實施外部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與該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之間,基本上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隸屬關係或者其它隸屬關係,而只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這種管理與被管理關係最終取決於外部行政行為的實施者所擁有的對某類行政事務的管理職能而不來源於該行政機關的領導職能。
2、行政行為的作用力不同。
內部行政行為通常只涉及行政機關的內部行政事務,其作用主要和行政機關的正常運轉有關,不影響外部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外部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對外行使公共權利的行為,因而直接影響着外部相對人的利益。不同性質的行為引起的爭議應由不同的途徑予以解決,即內部行政爭議由行政機關自身解決,外部行政爭議由法院解決。
通過了解上文小編為大家介紹的行政行為相關知識,大家應該知道了內部行政行為包括哪些了吧。當然同時為大家介紹的內部行政行為與外部行政行為的區別,讓大家能更清楚的瞭解行政行為。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清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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