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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人員以假幣換取貨幣怎麼處罰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其他嚴重情節主要指以下情形:
(一)共同犯罪的主犯;
(二)購買偽造的貨幣後投入市場流通的;
(三)以前因犯本罪受過刑事處罰又實施本罪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金融工作人員以假幣換取貨幣怎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