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量刑標準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1.11W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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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三十三條[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二款)]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總面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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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概念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資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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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依法懲治洗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資助恐怖活動等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審理此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第一條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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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立案標準
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