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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證據不足如何處理?

一、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證據不足如何處理?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證據不足如何處理?

如果刑事案件,法院會認定證據不足,無罪釋放;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會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刑事訴訟中的無罪推定原則是證據不足作無罪判決的法理基礎。無罪推定是指:“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應當視為無罪。”。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就是無罪推定原則關於疑罪從無處罰方法的體現。而與無罪推定直接聯繫的是證明責任問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原則,被告人不承擔證明自己有罪或無罪的責任,證明責任嚴格地由控訴方承擔。

如果證據不充分,事實不清楚,使被告人是否有罪處於不能證實的懸疑狀態,法院應當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無罪判決。據此,關於證據不足的適用標準,又涉及到刑事訴訟的案件證明標準問題。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顯然,我國對刑事案件有罪判決的證明標準就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對方無力賠償怎麼辦

協商分期清償賠償款。被害人因刑事犯罪行為受到人身利害或者直接財產損失的,可以在進行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被告人進行民事賠償,保障自己的民事權利,如果被告人無力賠償的,可以進行以下的處理。

1、如果是有能力賠償而隱瞞財產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被告財產進行調查,發現財產後,請求法院強制執行被告的財產。

2、如果真的是無力償還的,協商分期清償賠償款。

3、如果被告沒有勞動能力、生產困難的,法院可能會終結賠償案件。

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無力賠償的案件,受害人要調查被告人是否屬於真實的無力賠償,如果只是故意隱匿財產造成無力賠償假象的,受害人可以申請法院調查。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必須同時具備幾個條件。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也就是應該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第一審判決宣告之前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為民事案件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