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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會判多久

一、根據刑法規定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會判多久?

根據刑法規定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會判多久

私舞弊發售發票罪的判刑標準是5年左右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零五條 【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髮售發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徇私情、私利,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偽造材料,隱瞞情況,弄虛作假,對不應發售的發票予發售,對不應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對不應給予出口退税的給予退税,或者擅自決定發售不應發售的發票、抵扣不應抵扣的税款、給予出口退税,致使國家税款損失累計十萬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國家税款損失累計不滿十萬元,但具有索賄或者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案件中辯護人的權利有哪些?

1、獨立辯護權。

2、閲卷權和會見通信權。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6條的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

3、調查取證權。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7條的規定,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其他辯護人沒有這項權利。

4、提出意見權。

《刑事訴訟法》第139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聽取犯罪嫌疑人委託的人的意見。也就是説,犯罪嫌疑人委託的辯護人在審查起訴階段就有權為委託人辯護,對此,人民檢察院應當聽取。

5、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護權。

6、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180條規定,被告的辯護人,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為此,一審人民法院應及時將判決書送達被告人的辯護人,以防限制辯護人行使這項權利。

7、有要求公安司法機關對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強制措施的權利。

8、拒絕辯護權。

總而言之,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會判多久的這個問題是沒有準確的答案的,就算是給國家利益造成了特別重大損失,法律只是規定可以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具體判多久,法官是有裁量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