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對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既遂的量刑規定是什麼?
一、 我國刑法對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既遂的量刑規定是什麼?
我國刑法對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既遂的量刑規定,是根據《刑法》第四百零五條 【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髮售發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法提供出口退税證罪】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税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本罪與它罪的區別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認定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與非罪的界限,除認真把握法律對本罪主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的規定外,還要注意查明是否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只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才構成本罪。對於雖違法辦理了發售發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但被及時發現,沒有造成損失的,不以犯罪論處,而應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
(二)區分本罪寫詐騙罪、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罪、偷税罪、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罪等犯罪的界限
行為人和辦理髮售發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的徇私舞弊行為,往往會在實際上為他人實施詐騙、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偷税、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等犯罪起到幫助作用,因此,必須注意劃清本罪與這些犯罪的界限,其關鍵在於查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與這些犯罪分子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查明行為人主觀上與詐騙、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等犯罪分子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而相互勾結,那麼,其在客觀上所實施的非法辦理髮售發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行為就屬於詐騙、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等犯罪的幫助犯,應當以這些犯罪的共犯定罪處罰,而不再按本罪處罰。
對於犯罪分子通過徇私舞弊的行為,來發售發票的行為,是屬於構成了上述違法事實的具體情況,相關情況的認定是基於實際的違法犯罪事實後果來進行處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
-
濫用職權過了追訴期還留置嗎
該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過了追訴期就不留置了。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不滿五年的,追訴時效最高為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追訴時效最高為十年。《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
-
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有沒有犯罪?
一、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有沒有犯罪?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是犯罪的,屬於詐騙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
-
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
一、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一)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
-
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處罰標準細分怎麼樣
一、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處罰標準細分怎麼樣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