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強姦辯護

多久的無性婚姻視為無效婚姻?

一、多久的無性婚姻視為無效婚姻?

多久的無性婚姻視為無效婚姻?

夫妻多久不同房都不算是無效婚姻。無效婚姻是指不具備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跟夫妻是否同房沒有關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無效婚姻規定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二、無效的婚姻如何分割財產?

無效婚姻的財產分割如下:

1、對於夫妻同居期間獲得的財產按照雙方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雙方當事人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進行分割。

3、若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則法院可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利益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三、無效婚姻可以當事人自己宣告嗎?

無效婚姻只能由法院宣告。

由於宣告無效婚姻意味着對已存在的“婚姻”使其從根本上喪失婚姻的效力,因此宣告婚姻無效必須嚴肅慎重。我國的無效婚姻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由法院來宣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婚姻登記管理機構,即使雙方當事人對認定婚姻無效都無異議,也無權進行無效婚姻的宣告。

無效婚姻制度是對欠缺婚姻成立條件的婚姻,確認其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制度。它是保障免費的的嚴肅性、權威性,堅持結婚的條件與程序,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預防和減少婚姻糾紛,制裁違法婚姻的重要措施。

不管是多久的無性婚姻都不算是無效的,只有是在重婚或者是近親結婚等情況下婚姻才是無效的。在無效婚姻下進行財產分割的話,首先就是雙方協商着進行解決的,再者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進行分割財產的。同時無效婚姻只能夠由人民法院進行宣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