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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對無效婚姻財產進行分割,哪些人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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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對無效婚姻財產進行分割,哪些人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無效婚姻一般是因為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結婚要件,因此而導致婚姻無效。但是在無效婚姻期間,男女還是會產生共同財產,在解除無效婚姻的時候,這部分共同財產該如何分割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無效婚姻財產分割

無效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由於無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無效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按一般共有財產對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據各自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按比例分享。當然,並不是説所有的無效婚姻在分割財產時都完全按以上規定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的第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此外,還有兩項特別規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在分割財產時,應予以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補助。

2、在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撫養且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對死者扶養較多,可以分給他(她)適當的遺產。以上這些規定,雖然是針對未辦結婚登記的非法同居關係而言的,但對於無效婚姻,也同樣具有指導意義。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婚姻無效並非所有人都可以隨便申請,法律規定了有權申請婚姻無效的主體,主要包括兩大類,即婚姻當事人以及利害關係人。其中,婚姻當事人當然是指婚姻男女雙方。而相比於婚姻當事人來説,利害關係人則是比較複雜的。根據相關法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為當事人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為未達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4、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為患病者共同生活為近親屬。

此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婚姻關係當事人雙方為被申請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為被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請人。

對於無效婚姻期間雙方取得的共同財產,一般是先由雙方協商分割,要是無法協商一致的話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希望通過本站小編的解答,大家能夠知道關於無效婚姻財產分割的問題,如果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可以聯繫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