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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是什麼意思,無效婚姻有哪些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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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是什麼意思,無效婚姻有哪些類型?

生活中,大部分人都聽説過無效婚姻。無效婚姻顧名思義就是指男女之間締結的婚姻關係是無效的。那麼無效婚姻具體是什麼意思呢?而他又包括了哪些類型?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為你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無效婚姻是什麼意思

無效婚姻(void marriage),也稱婚姻無效,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無效婚姻和得撤銷婚姻,前者為自始當然無效,後者則需經訴訟程序,從宣告撤銷起喪失婚姻的效力。無效婚姻法律制度歷來是婚姻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有些國家的法律中已經有無效婚姻的規定。

關於子女的法律地位,有些國家規定,無效婚姻因自始無效,當事人間不發生身份關係,故所生子女視為非婚生子女(如日本民法等);另一些國家則規定,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權利,不受婚姻無效和撤銷的影響,仍視同婚生子女(如瑞士民法)。

二、無效婚姻有哪些類型

1.包辦及買賣婚姻。就是違反婚姻自主原則的無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雙方或一方未達法定婚齡的無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雙方或一方違反一夫一妻制原則的無效婚姻。

4.血親婚。就是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禁止結婚的血親關係的無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雙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未經治癒的無效婚姻。

6.未登記婚。就是男女雙方符合結婚條件,只未進行結婚登記,違反結婚程序的無效婚姻。

三、向法院申請無效婚姻的主體

有權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無效婚姻主要是因為缺乏了法律規定的結婚要件,這樣的婚姻自始、確定、當然無效。相關厲害關係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如果您還想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會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耐心為您解答法律問題。

標籤:婚姻 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