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無效婚姻財產怎麼分割,婚姻無效如何認定?

無效婚姻財產怎麼分割,婚姻無效如何認定?

我國合法的婚姻是要到婚姻登記部門去進行登記的,在進行登記之後婚姻才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才是有效的。但是在生活中還是有很多無效婚姻的情況。但雙方分開時同樣也是需要對財產作出分割的,到底無效婚姻財產該怎麼分割?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無效婚姻財產怎麼分割

法律規定無效婚姻在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按共同共有的標準進行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1、協議原則。協議是處理財產的先行程序,只有在當事人對其財產達不成協議時,才由人民法院判決。判決應遵循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並且處理的財產只能是雙方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前的財產、同居中的(同居中的個人財產)根據法律規定應當屬於各自的收入,不能作為處理的標的。

2、保護無過錯方的原則。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這裏所稱的合法婚姻當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無過錯方,在處理重婚財產時,不能處理屬於合法婚姻中無過錯方的財產。然而在實踐中,這些財產往往無法分清,處理時應本着保護無過錯方的原則處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當事人系受騙的,無過錯,在宣佈該重婚無效時,在財產上也應予以適當的保護。

二、婚姻無效如何認定

(一)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無效婚姻。

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構成重婚,其再締結的婚姻無效,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當事人有禁止結婚的血親關係的無效婚姻。

基於提高人口素質、避免遺傳疾病的要求,以及長期形成的倫理觀念,禁止一定範圍的親屬結婚是各國法律的通例。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因此,凡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的,都應當是無效婚姻。我國許多地區長期流行所謂的“親上加親”的婚姻陋俗。特別是表兄妹結婚的在過去比較常見。這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必須禁止。

大家在婚姻登記時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如果不小心導致無效婚姻的話處理起來就會麻煩,產生的財產分割糾紛也會比較多。如果有遇到此類案件的,小編建議大家可以找專業的律師介入處理。大家可以到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