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
一、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1、行為的違法性
行為人實施了違法行為是其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要件。
2、損害事實的存在
損害事實,既包括對公共財產的損害,也包括對私人財產的損害,同時還包括對非財產性權利的損害。
3、因果關係
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係是指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客觀聯繫,即特定的損害事實是否是行為人的行為必然引起的結果。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過錯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因素,反映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的心理狀態。
二、特殊侵權行為需要依照法律特別規定的具體要件,通常不需要行為人主觀具有過錯,適用無過錯責任。其行為是一種間接侵權行為,往往與責任人有關的其他行為或事件構成,在責任承擔上需要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165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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