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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辦理工傷理賠?

一、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辦理工傷理賠?

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辦理工傷理賠?

未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出現工傷的,受傷職工仍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要求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則應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賠償全部的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與職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並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也就是説雙方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傷的,仍屬於工傷,可以要求工傷待遇。在處理工傷時,應該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工傷並治療終結後再申請傷殘鑑定,之後再根據鑑定的傷殘等級等情況確定具體的工傷賠償金額。對於賠償金額,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二、用人單位不願意辦理工傷賠償怎麼辦

工作中受傷,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1、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3、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在司法實踐中,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工傷賠償,只要證明個人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即可,如果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間不願意辦理,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去申請賠償,不清楚的可以向工作人員諮詢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