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未籤勞動合同未交保險怎麼處理?
一、工作三年未籤勞動合同未交保險怎麼處理?
沒交社保沒簽勞動合同的單位違反法律的,員工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上班第二個月以後的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然後申請勞動仲裁,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單位未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單位未繳納社保屬於違法。勞動者可以以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按照滿3年不滿3.5年的工齡支付3.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是滿3.5年不滿4年就是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單位應當補繳社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風險?
1、未籤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若簽了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簽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3、未籤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4、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5、未籤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工作三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去投訴。不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面臨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還可能引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理由,辭退員工,也不能免除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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