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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可以補辦嗎?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可以補辦嗎?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可以補辦嗎

可以到原單位與原單位協商重新補辦,原單位都是有備案的,也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服務窗口去申請補辦。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原單位不給補辦,可按以下步驟操作:

1、給原用人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請求補發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單位拒絕辦理,以該理由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3、勞動仲裁的裁決書,即是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勞動合同解除有哪些方式

勞動合同解除可以分為雙方協商解除和單方依法解除。雙方協商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單方依法解除包括以下類型:

第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一)因為勞動者存在主觀過錯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重大損害,一般由企業內部規章進行規定。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規定,勞動者被人民法院或有關部門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及勞動教養的,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為勞動者存在客觀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但是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最基本的保護,又是對兩者的一種約束,不管在哪裏工作,都要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犯法行為,不但要接受行政上的處罰,還要接受實際上的金錢處罰,要賠償勞動者賠償金。

標籤:勞動合同 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