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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勞動合同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與新公司籤合同嗎?

一、原勞動合同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與新公司籤合同嗎?

原勞動合同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與新公司籤合同嗎?

不能。實際中,員工與原公司未解除勞動合同,又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將要承擔以下後果:

1、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

比如員工隱瞞另一份勞動合同,與新的公司簽訂新一份合同,那麼該公司知道真實情況後,有權終止勞動合同。並且,未先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據此主張終止勞動關係

2、新籤勞動合同後,給原公司造成損失的需要賠償。

因為員工先後簽訂兩份合同,會給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帶來經濟損失,原公司可以根據相關證據予以追償,同時要求新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並且,員工辭急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賠償數額可以是一個月的工資。

實際中,員工找到新的公司之後,還是要先跟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是根據以下規定:

1、跟公司協商;

2、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最後,其實一般員工找到下一家公司後,新公司會先確定員工是否有其他的勞動關係,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造成同時存在兩份勞動合同的局面。並且,為避免被原公司請求賠償,建議也要遵守規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員工違規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嗎?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必提前通知勞動者即可解除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不必提前通知勞動者即可解除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不必提前通知勞動者即可解除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不必提前通知勞動者即可解除。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合同是由單位與勞動者進行簽訂,如果想要進入到新的公司那麼就需要先與原公司解除勞動關係,那麼才能與新的公司正式的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下的條款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