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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工人與正式工區別

勞動合同工人與正式工區別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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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區別

正式工與合同工的區別: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資是用人部門內部經費發放,工資普遍較低,扣除社保之後,會更低;正式工的工資是由國家財政保障,相對穩定,而且工資較高,退休後的待遇也不錯。2.工作權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執法行動中,只能是協助執法,而正式工具有執法權,可以指揮合同工協助執法。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過人事部門,或者人事部門自行發佈招聘信息,通過面試流程後,與用人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係;正式工則是通過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和部隊軍官轉業安置等方式獲取編制而上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