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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合同工和正式工有什麼區別

1、簽訂的主體不同:

專業技術合同工和正式工有什麼區別

合同工是員工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並派遣到各項目上,合同一般存在3年左右的期限。實際上很多時候都是國企單位直接招聘人員,正式工作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管理及調遣由工作單位人力資源部負責,與派遣公司不產生直接聯繫。適用人員:大專及大專以下學歷、其他非正式入聘等人員。

正式工是員工與工作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合同期限較長。需要注意的是,本科畢業生需經過一年見習期方可成為正式工,但見習期間待遇與正式工無差別。

2、工資、福利待遇等:

工資:大致採用此方式計算:基本工資 績效 獎金 各類補貼-五險一金。採用“定崗定薪”方式,基本工資及獎金根據所屬崗位制定。

合同工較合同工不會繳納住房公積金,其他無明顯差別。表現良好的的合同工,在完成項目部評定及公司評定後,可轉換為正式員工。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勞動關係的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説明義務】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總而言之,專業技術合同工和正式工還是存在些許差別的。合同工相對於正式工來説,各方面都基本處於劣勢。不過,合同工也可以在就業期間,通過自身表現,轉換為正式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