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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故減員工工資怎麼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公司無故減員工工資怎麼辦?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法定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無條件地向員工發放全部工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藉口加以剋扣。存在剋扣的,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標籤:無故 員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