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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勞動合同的主體是什麼

在集體勞動合同中的主體是分為兩部分的,第一部分就是該公司或者企業等的工作人員,第二部分就是公司或者企業。它們兩個都屬於集體勞動合同中的主體,因為集體勞動合同就是由工作人員以及他們為之工作的企業來協商簽訂的一個合同。

集體勞動合同的主體是什麼

集體勞動合同其實有着很多種叫法,一般來説經常被人們稱為集體協議和團體契約。該合同是由該公司的全體工作人員或者他們自己組織的工作人員代表大會一起討論並且同意之後,由全體工作人員或者工會委託的代表和他們工作的公司為了維護以及規範他們之間的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來簽訂的。並且該合同的內容是由在該公司工作的全部工作人員的工作的生活水平以及勞動條件為主要協商的內容來簽訂的一份協議。

這份集體勞動合同中主要的內容有:

1、對簽訂這個合同的目的的描寫:簽訂這個集體勞動合同的主要目標就是為了維護以及規範為公司工作的全體工作人員的合法的利益,改善以及調整用人單位和全體工作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也能夠促進公司的發展和全體工作人員的進步。

2、説明這個集體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全體工作人員和他們所工作的公司。

3、還需要明確這份合同是通過全體工作人員統一選出的一個代表與公司進行了該合同的草案的描寫,在經過全體工作人員代表大會之後或者全體工作人員討論之後通過的。

4、在全體工作人員以及他們所在的公司對集體勞動合同簽訂之後需要送到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由當地的行政部門對該集體勞動合同進行審查,如果15天之內沒有意見的話,該合同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

5、在該集體勞動合同生效之後,就會對公司以及該公司的全體工作人員有着一定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