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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怎樣訂立才好

勞動合同怎樣訂立才好

説起勞動合同的訂立,這是讓不少勞動者都感覺頭疼的事情。究其原因,還不是因為自己根本不知道勞動合同怎樣訂立才好,這就容易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的侵害。那具體來説該如何訂立勞動合同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勞動合同怎樣訂立才好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1、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 工作內容及要求;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5)勞動紀律;

(6)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可以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以及其他內容。

3、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的特點、工作需要和勞動者本人條件與勞動者協商約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抵押金(物)、風險金或保證金。

二、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什麼

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九個事項:

由於金融危機影響,目前尋找工作壓力偏大,有些企業為降低用人成本而有意侵害打工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找工作簽訂勞動合同要特別注意,以避免合法權益受侵害。

1、仔細瞭解情況,莫籤不知情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打工者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儘量對用人單位的這些情況以及企業文化、發展趨勢、員工管理等進行全面瞭解,儘量與資質和聲譽較好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源頭防範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權益的情形發生。

2、簽約落在紙上,莫籤口頭承諾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各執一詞,打工者往往有口難辯。所以,打工者要主動提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單位不籤,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由其督促簽訂。

3、查清用人資格,莫籤主體不適格合同。

事先了解單位名稱、法人是誰等情況,注意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人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轉包嚴重的行業要特別小心。比如,《關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規定,建築工程項目部、項目經理、包工頭等都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

4、細讀合同條款,莫籤條款不全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外出打工,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索取規範合同文本,避免遺漏重要條款。若單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細閲讀對於報酬、崗位、試用期、合同終止與解除等重要條款以及崗位説明書、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等規章制度。

5、重要條款紙上約定,莫籤模糊不清合同。

根據《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規定,工資應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工資在剔除加班工資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工資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試用期工資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合同約定工資的80%。具體崗位、報酬、試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時説明並要求修訂才可簽訂合同。

6、牢記基本權利,莫籤侵犯權益合同。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標準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還規定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和其他法定休假日應安排休假。《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等規定,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包括農民工,都應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加班。安排加班應當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掌握錄用條件,莫籤拖欠剋扣合同。

用人單位隨意設定“錄用標準”,就可能出現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或隨意降低、剋扣工資或延長試用期限。所以,簽訂合同前,還要詳細瞭解錄用條件,最好書面確認錄用條件。

8、拒絕違法行為,莫籤賣身合同。

《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打工者要對提供虛假招聘信息、收取招聘費用、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身份證等證件及“一切行動聽從單位安排”等違法行為嚴詞拒絕。因為,一旦簽訂,就如同賣身一樣會失去行動自由,可能會出現加班加點、強迫勞動,甚至任意侮辱、體罰等嚴重侵害權益行為。

9、平等協商簽訂,莫籤生死不管合同。

平等協商簽訂合同。簽訂前,也可向有關部門或公共職介機構諮詢,確認合法性、公平性。要及時提出取消“工傷概不負責”等逃避責任的不平等條款。

雖然很多時候,勞動者都是直接在用人單位準備的勞動合同上面簽字,但此時也需要仔細的研讀一下勞動合同的重要條款。在不清楚勞動合同怎樣訂立才好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儘量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項,以此來避免用人單位過分的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駐馬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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