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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勞動合同離職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員工入職勞動合同離職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説到勞動合同,相信大家一定並不陌生,從企業員工的入職到離職都將涉及到勞動合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我國的勞動者入職時需要按規定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對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益都有保護。那麼,員工入職勞動合同離職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

一、主動離職須提前多少天通知單位?

30天/3天(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意:員工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員工的離職申請,或者不批准員工的離職申請。但員工在主張自己的權利時,也需要證明自己確實提出過離職申請,比如留存領導的簽收或者快遞迴單、郵寄信件回單等等。證據全的,滿30天后,員工就有權辦理離職;公司逾期未辦理的,需要賠償因此給員工造成的損失。

無須提前通知的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注意:勞動者因單位過錯提出解除時,要注意最好在辭職通知中列出單位的過錯內容,否則很可能會被認為是第三十七條的解除。

二、社保和公積金的轉移

社保同城轉移: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保險)同城轉移相對比較簡單。用人單位在為離職員工交完最後一個月社會保險後,一定會辦理轉出,否則單位將多繳社保,造成自己損失。新單位在社保轉出後辦理轉入即可。這些操作在社會保險網上即可完成。由於社會保險是下月交上月,所以剛離職的員工不要太着急社保轉入的事宜,可能上家單位還需要為你繳納社保從而無法立即轉出。具體何時可以轉入最好和上家單位的人事確認下大致時間,做到心裏有數。

社保異地轉移:對於離職後離開當地工作的員工來説,會面臨社會保險不能取現,只能異地轉移的問題。所以,等到員工在新的城市開始繳納社會保險後,可以去當地區縣的社保中心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有些離職後立即要離開當地的員工會面臨一個困難:比如,上海的社會保險是在下一個月繳納上一個月的費用,所以在員工離職時,往往還有一個月的社會保險要繳納,此時不能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需要過一到兩個月才能辦理。如果遇見這種窘境,建議員工暫時先不要急着辦理轉移。因為一來辦理沒有截至時間,未來有大把時間可以辦理,二來即使辦理好轉移手續,員工在新城市不退休,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也沒有很明顯的差別,三來國家已在着手解決各省市之間社會保險信息查詢的問題,也許在若干年後,辦理手續可以簡化,根本不需要到轉出地就可以辦理。

公積金轉移: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就相對比較複雜。因為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號,所以首先,員工要清楚自己的個人賬號。查詢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問上家單位的人事,二是帶好本人身份證件去各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查詢。員工在離職時最好事先詢問好人事部門自己的公積金賬號。

其次,公積金涉及轉移賬號。如果離職員工很快要到新單位,最好將新單位的名稱和單位公積金賬號留給上家單位的人事,讓他們繳交完最後一個月的公積金後,直接將賬號轉入新單位。員工還要及時關心自己的賬號轉移情況,一旦轉到了新單位,要通知新單位的人事,及時開始正常繳納。

由於住房公積金的主要功能是買房貸款,而公積金貸款又有最近六個月正常繳納的要求。所以如果要在六個月內買房的員工,最好能謹慎跳槽。如果一定要跳,必須監督上家單位的賬號轉出,以及新單位及時開繳。否則一旦有一個月是補繳,就要重新計算正常繳納期限,貸款時將進行繁瑣的複議工作,費時費力。

如離開本地,去外地工作,員工可以去各區縣運用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銷户及提取餘額的事務,相對來説比較簡單。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無論是職場老手,還是剛剛踏入職場的應屆畢業生,都應該瞭解這些員工入職勞動合同離職的相關事項,既可以維護勞動者本身的合法權益,又可以讓舊單位能做好工作安排,也能從一定程度上減少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