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失誤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一、因為工作失誤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合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勞動合同法律關係的特徵
勞動法律關係特徵:
1、勞動法律關係主體雙方具有平等性和隸屬性。
2、勞動法律關係具有以國家意志為主導、當事人意志為主體的特徵。
3、勞動法律關係是在社會勞動中形成和實現的。
三、勞動關係的分類
(1)按不同所有制關係,可以分為全民所有制勞動關係、集體所有制勞動關係、個體經營勞動關係、聯營企業勞動關係、股份制企業勞動關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關係等。
(2)按職業分類,可以分為企業的勞動關係、國家機關的勞動關係、事業單位的勞動關係等。
(3)按資本的組織形式,可以分為國有控投公司的勞動關係、私營企業勞動關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關係、有限責任公司等的勞動關係。
(4)從工人運動角度分類,可以分為利益衝突型勞動關係、利益一體型勞動關係、利益協調型勞動關係。
(5)從集體談判角度分類,可以分為個別勞動關係、集體勞動關係。
有人會覺得在工作當中有一些小的失誤就在所難免,但是,嚴格意義上來説,公司沒有義務給工作有所失誤的員工一個重新來過的機會。在市場競爭如此激烈的當下,公司能夠立足於市場競爭的根本在於有着優秀的團隊,這些團隊就包括基層的員工,有些工作上的失誤會給公司帶來的損失是無法彌補的。
-
合同到期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律師解答: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解析: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1、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或離職手續;3、要辭職,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再解除勞動合...
-
公司能不簽訂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答:是不可以的。律師解析:不簽訂勞動合同,是不可以的。1、如果是員工在用工之日起的一個月內,經單位書面通知後仍不籤合同的,單位應當與其解約,並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2、如果是單位逾期不簽約,則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最多不超過十一個月的每月雙倍工資。法律依據:《...
-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區別?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存在如下區別:(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亦稱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合同時,就明確約定了效力期間的勞動合同。其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亦稱不定期勞動合...
-
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要承擔哪些後果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要承擔的後果是:一般情況下,合同期限內辭職勞動關係將會解除。如果因為勞動者辭職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賠償損失。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