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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領失業金是否合法?

故意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領失業金是否合法?

一、故意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領失業金是否合法?

故意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領失業金是不合法的。曠工解除勞動合同是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都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二、失業保險基金有哪些構成?

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大家可能對失業金的領取還是非常的關注的,也有很多的勞動者可能在家沒有工作,想要領取失業保險金,但是並不是説所有的情況之下都是符合的,比如説用人單位的勞動者故意的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就不符合失業金的領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