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養老怎樣交費?
一、解除勞動合同養老怎樣交費?
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憑《養老保險手冊》、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和《失業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前欠繳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足額補交基本養老保險費中的單位應繳和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欠費。
(二)無能力全部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企業,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將企業劃轉個人賬户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先行繳齊,劃轉部分由企業補繳,個人部分由職工繳納,餘額部分,由企業制定還款計劃,定期還欠。
(三)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人員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中斷期間不計入繳費年限,原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封存,繼續計算。重新繳費後,前後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儲存額分別合併計算。
(四)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將已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係人員繼續統計為參保人員,不得因企業和職工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而拒絕辦理接續關係手續。
二、社會養老保險的作用
(一)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羣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二)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着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着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説,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三)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鈎,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繫,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户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通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
在中國,90年代之前,企業職工實行的是單一的養老保險制度。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隨着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從此,中國逐步建立起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是為了保障一個人退休後的生活,現如今的生活品質越來越高,想要享受這種高品質的生活前提就是有錢,員工在有能力時拿着每個月向單位領取的能勉強維持現有的生活,但是卻不能不為退休後的自己考慮,所以在有能力的時候購買養老保險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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