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加提成的勞動合同的內容有什麼
一、底薪加提成的勞動合同的內容有什麼
員工工資待遇及提成合同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為了切實加強某電話營銷員的管理,更進一步提高電話營銷員的工作積極性,結合本公司近來的管理經驗,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某年度電話營銷人員工資待遇及提成協議如下:
第一,工資結構基本工資 提成 福利獎金
第二,基本工資的計發1.試用期凡進入市場部的電話營銷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公司包食宿,試用期基本工資為2000元/月,最低底限業績標準為3000元/月,試用期業績低於2000元者視為不合格,只發給基本工資的75%,即1500元,試用時間不過15天而中途主動離職者,沒有基本工資;試用時間超過15天而中途主動離職者,發給補助1000元。完成最低底限業績標準或以上者,發給全額基本工資,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有業績特別優秀者,試用期工資以轉正後的標準予以結算,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2.試用期後進入過度期,過度期為一個月,基本工資為3000元/月,公司包食宿。第一個月的最低底限任務為300元,低於200元以下,只拿基本工資勞動合同,即2000元。業績優秀者(達到或超過規定月任務指標),可直接轉正,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3.轉正後試用期、過度期滿即為公司市場部電話營銷組的正式員工,轉正後基本工資為3000元/月,包食宿並享社保,月底限任務為10000元/月,月業績達不到底限任務的,只拿基本公司的50%,達到最低底限標準或以上者,發給全額基本工資,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第三,電話營銷人員業績的財務核算
1.電話營銷人員的業績以款到賬為準,每月截止日期為20號,20號以後到賬的計入下月業績。業績以款到賬數為核算依據。
2.電話營銷員和本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一樣,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條例,違規按章處罰。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勞動合同的條款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勞動合同的八條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主要包括勞動安全衞生的設施、設備及防護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以及為勞動者提供的保證生產(工作)任務順利進行的各種物質條件和生產(工作)環境;
4、勞動報酬。包括勞動者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內容。
5、社會保險。
6、勞動紀律。包括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內容及其執行程序。
7、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主要指勞動合同期滿或者法定終止條件或當事人約定條件出現,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滅,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8、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勞動合同,所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除以上規定的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當事人還可以通過協商訂立約定條款。雙方當事人可以就職業技能培訓、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條款不能違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
在底薪加提成的勞動合同當中,需要明確勞動合同開始的期限,如果有試用期的話,那麼在合同當中也需要明確的寫明。同時如果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的話,那麼還需要在合同當中寫明。並且在勞動合同中還需要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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