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訂立的內容有什麼?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內容有什麼?
1、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籤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掌握這種訂立勞動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崗位約定過死,因變更崗位條款協商不一致而發生的爭議。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衞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二、勞動合同訂立的條件是什麼?
1、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
2、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主要必須具有公民資格;勞動者一方必須具備勞動行為能力和勞動權利能力。勞動者必須年滿16週歲,且身體健康。
3、國營企業招收職工,必須是在國家下達的勞動用工計劃指標內,並向當地勞動部門辦理錄用職工手續。
4、勞動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單位提出、徵求應招工人的意見;也可以由被招工人與企業行政的代表,如廠長、經理,人事處、科長等直接協商,共同起草。
5、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向被招工人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被招工人也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勞動合同書,並簽名蓋章。
6、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當到當地勞動行政機關申請鑑證,並向其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的薪資報酬必須存在。簽訂勞動合同有特定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一方是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的合同的過程中,必須審查合同雙方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簽訂勞動合同之後,需要到當地的勞動行政機關申請鑑證,並進行勞動合同備案。
-
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實導致的結果是什麼?
一、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實導致的結果是什麼?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實,導致的結果就是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意思表示不真實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行為人的意思表示不自由:如受欺詐、脅迫等外部原因導致意思表示不自由,表現為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二是行為人的意...
-
合同專用章有法律效應嗎
一、合同專用章有法律效應嗎?合同專用章具有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
-
保險公司代理人合同怎麼寫?
個人代理人保險代理合同書合同編號: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第一條總則(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
-
後補籤的合同有效力嗎?
一、後補籤的合同有效力嗎如果由於工作疏忽的原因造成沒有籤勞動合同的,而事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的,補籤的勞動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