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一、辭退員工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適用的範圍不同,“辭退”僅指單位解除,而不包括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勞動法上並沒有“辭退”的概念,“辭退”是企業在管理過程中一種通俗的説法,在多年的使用下已經為全國大眾所接受。
2、最普遍含義的“辭退”是指單位不再希望員工在本單位工作,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做法。
3、對應到我國勞動法上,“辭退”就相當於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其法律後果與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樣的。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法定解除。包括辭職權、特別解除權、不可抗力解除權;
2、 約定解除;
3、協商解除。
上訴各項之間的區別是:開除、除名、辭退一般是用人單位行使;其結果自然導致勞動合同的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則是由雙方當事人行使,其用人方的權利含有開除、除名、辭退的手段,勞動者含有辭職權,雙方共同行使的則有特別解除權、不可抗力解除、約定解除、協商解除。
三、辭退的條件是:
1、職工犯有規定的或錯誤行為;
2、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
3、尚不夠開除或除名條件。正常辭退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富餘職工的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與職工結束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例如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應屬於正常辭退職工的情況。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一種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勞動合同依法成立之後,合同當事人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終止合同,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我國《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解除,特別是對於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嚴格的限制。
需要明確的是,不管是辭退還是解除勞動合同,都是需要雙方協商來進行認定和處理,特別是對於不同的勞動合同認定情況,如果是屬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紀律的,那麼顯然是可以直接辭退處理的,但如果用人單位辭退的,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
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嗎
律師解答: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的。律師解析: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的。辭職證明你是在公司的最後一天,辦理好了所有的手續了,準備走人的時候給你打印出來蓋章的,拿到這個就等於你已經不是公司的員工了,直接就可以走人了,所以是最後的時間裏面給你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
怎麼確定是勞務關係還是勞動關係
律師解析: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口頭或者書面約定好,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勞動服務,用工者按照約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法律關係。鑑別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出現事故,勞動關係員工只能申請侵權損害賠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申請侵權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用人...
-
廳級幹部坐牢要幹活嗎?
律師解析:廳級幹部坐牢是需要幹活的。我國監獄法規定: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必須參加勞動。監獄根據罪犯的個人情況,合理組織勞動,使其矯正惡習,養成勞動習慣,學會生產技能,併為釋放後就業創造條件。監獄對罪犯的勞動時間,參照國家有關勞動工時的規定執行;在季節性生產等特殊...
-
健康證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析:一般來説健康證是不能作為勞動關係證明的。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1、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2、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