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區別是什麼
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最重要的區別是: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沒有到期,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是終止勞動合同。主動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主體是企業或員工,勞動法在通知義務、補償金也有不同的規定。
法律依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一)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侵害女職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四)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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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合同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我國《合同法》第54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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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方式
1、協議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2、單方解除單方解除,是指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它不必經過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權人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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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解除勞動賠償金如何計算
按照法律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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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93條的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説協商一致可以寫出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條件成就是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説合同約定了解除條件的,可以依照約定,在條件成就是解除合同。第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