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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舉證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怎麼舉證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即便是法制比較健全的今天,也不能避免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繼而導致可能出現事實勞動關係的情況。那麼,在實踐中,應該怎麼舉證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呢?事實上,即便是您能夠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您最好也不要忽略了該關係所附帶的法律風險。那事實勞動關係一般有哪些風險呢?下面將為你做一個較為詳細的陳述。

一、怎麼舉證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勞動者主張存在勞動關係的,應當對勞動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以下憑證可以作為證據: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社保的記錄;

2、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身份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事實勞動關係有哪些風險

由於事實勞動關係“先天不足”,所以在履行、終止和解除事實勞動關係上,勞動者存在較大的風險。

勞動者入職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其中會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作出明確的規定,雙方一旦產生爭議,勞動合同自然會成為重要的證據之一,第一能證明勞資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第二能證明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工作地點和工資福利待遇等。

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僅限於口頭承諾,假如有一方事後翻臉不認賬,另一方也無法證明。我們在工作中遇到很多這樣的案例,用人單位為了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避免繳納社保,住房公積金等,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以現金的形式支付,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會推個一乾二淨,有時甚至會否認認識或見過此員工。如果勞動者沒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過勞動關係,最後只能接受敗訴的風險。

通過上文上文的介紹,您在今後找工作的過程中,一定要有這樣的意識:在找到工作後,一定要儘量去避免自己與單位僅是事實勞動關係的局面,一定要勇敢的跟單位提出自己要籤勞動合同的意願。而如果單位堅持不跟您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助您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標籤:勞動 事實 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