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掛靠車輛勞動關係?
在物流運輸行業中,車輛掛靠是很常見的。通常企業在沒有屬於自己單位車輛的時候,會租賃個人車輛,將個人車輛掛靠在公司進行運營。此時,掛靠車輛和車主直接就形成了雙方的合作關係,什麼是掛靠車輛勞動關係?下面,我們一切來了解一下掛靠車輛之間所形成的法律問題。
1、掛靠單位與掛靠車輛的車主之間的關係問題
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從事道路客運或貨運的,必須要取得運輸許可證後,方能進行道路客運或貨運經營活動。非個體工商户的個人購買的車輛之所以將其車輛掛靠到其他單位,是因為其難以取得運輸許可證,實際上是一種規避法律的行為。我國法律中沒有關於掛靠單位與掛靠車輛的車主之間法律關係的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這類不規範的掛靠行為並不鮮見。掛靠單位與掛靠車輛的車主達成的協議中若約定車輛的所有權屬於車主,車主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從事運營活動,車主每年向掛靠單位交納一定數量的金錢,實際上車主是加盟到掛靠單位裏一名加盟成員,從企業資產性質上看類似於公司與股東的關係。在經營管理上,車主除了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從事運輸經營活動外,其他的一切管理都由其自行決定,這又類似於法人與分支機構的關係。從分配形式上來看,車主要向掛靠單位每年交納一定數量的金錢,其他完全自負盈虧,這又類似於企業與內部承包人的關係。據此,車主屬於掛靠單位的組成部分,掛靠單位在與車主之間的關係中享受了權利,所以掛靠單位就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2、掛靠單位與車主僱用司機的關係
掛靠單位與車主簽訂的協議中一般都未約定車主所僱司機須遵守掛靠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並服從其監督管理,亦未約定掛靠單位有權參與或者干涉車主車輛的營運。但掛靠單位允許車主以其名義運營並從中收取一定數額的金錢,掛靠單位與車主之間的關係類似於企業與內部承包人的關係,可以視為掛靠單位授權車主僱用司機並對其進行管理,這就意味着該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存在管理與被管理、指揮與被指揮關係。車主所僱的司機間接受掛靠單位的勞動管理,間接從事掛靠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其提供的勞動可視為掛靠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可以解釋為掛靠單位與車主所僱的司機是僱用和被僱用的關係,車主是以掛靠單位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他們只是沒有一種法律形式的勞動關係,可以將其解釋為一種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綜合上述可以得知,由於在相關法律規定之間,暫時還沒有關於掛靠車輛和車輛的車主之間的法律形成。但是可以瞭解的是,掛靠車輛勞動關係是存在的,由於車輛的車主與企業之前達成相互經營合作的關係,企業會支付車輛一定的報酬,種可以理解為法律上的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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