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證據可證明勞動關係?
如果發生了勞動糾紛,勞動者想要維權,首先要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那麼哪些證據可證明勞動關係?在解決勞動糾紛時,應該如何收集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這些問題對於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至關重要的,本文也將對這些問題一一進行介紹,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
一、哪些證據可證明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行為。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就是證明雙方勞動關係的最有力證據。
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屬於事實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可以通過用人單位的職工名冊、考勤記錄、獎罰記錄、工資支付憑證或者發放記錄、職工工資發放名冊、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以及通過銀行支付工資的工資卡或者轉賬記錄、其他職工的證言等證據,來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二、如何收集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首先,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重要依據,也是在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證據。
其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在法律上稱之為事實勞動關係。在事實勞動關係之下,勞動者處於一個不利的弱勢地位,用人單位一旦隨意解除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時,勞動者將很難成功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勞動者的合法訴求大量得不到解決,將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產生不利影響。
在未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就要收集可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此時要注意:
第一,不要等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才去收集證據,要在勞動糾紛發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於認定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勞動者在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往往還缺乏維權意識,不懂得在平時工作時一有機會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有力證據。
如果勞動糾紛時因勞動者工傷產生的賠償引起的,那麼要記住在勞動局工傷認定科室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往往要求做證人證言的工友必須在場並現在仍在該用人單位上班的並且要數位這樣條件的工友做證言。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知道了有關“哪些證據可證明勞動關係”以及“如何收集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等問題的詳細內容。勞動者如果與用人單位發生了勞動爭議,可以選擇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勞動爭議,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此過程中勞動者需要收集很多方面的證據,而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首要的。如果勞動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更需提前收集好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在此過程中,如果您遇到了困難,不妨諮詢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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