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工期索賠必要條件有哪些
一、建築工程工期索賠必要條件有哪些?
1、與合同對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於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二、工期索賠的事項有哪些?
1、發包人違反合同給承包人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
2、因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工程變更,以及承包人提出並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變更)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
3、發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項目或縮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
4、發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損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的暫時停工.
6、物價上漲,法規變化及其他.
三、工期索賠糾紛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建築工程項目的工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比如發包方沒有按約定及時支付一部分工程預付款的,不能及時提供相關的建築建材的,都有可能導致工期延誤,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期延誤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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