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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投標條件有哪些

一、建築工程投標條件有哪些

建築工程投標條件有哪些

建設工程招標前的一般需要做好以下幾項準備工作

(一) 實行招標的工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建設項目已正式列入國家、部門或地方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或經有關部門批准;

2. 概算已經批准,資格已落實;

3. 建設用地的徵用工作已經完成,障礙物全部拆除清理,現場“三通一平”已完成或已經落實給施工單位施工;

4. 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5. 主要建築材料(包括特殊材料)和設備已經落實,能夠保證連續施工;

6. 已經項目所在地規劃部門批准,並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具備以上條件,即可申請招標。

(二) 建設工程項目的報建1.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下達後,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規定具備條件的,須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審查登記。

2. 建設工程報建範圍:各類房屋建築(包括新建、改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道線路敷設、裝飾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

3. 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工程規模、發包方式、計劃開竣工日期、工程籌建情況等。

4. 辦理工程報建時應交驗的文件資料:

(1)立項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

(2)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4)資金證明。

5.工程報建程序:建設單位填寫統一格式的《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查登記表》,有上級主管部門的,需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後,連同應交驗的文件資料一併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查登記表》一式三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招標管理機構、建設單位各一份。

(三) 建設單位招標的資格審查

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部門規章的規定,建設單位自行招標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2. 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

3. 有與招標工作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4. 具有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5. 具有組織開標、評標的能力。

不具備以上條件的,須委託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成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標代理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 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3. 有符合條件的可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專家庫。

4.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還應具有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資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也不得強制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四) 選擇招標方式

工程項目的招標可以是一次性發包,也可以把工程內容分解成幾個獨立的階段或獨立的項目分別招標,如單位工程招標、土建工程招標和安裝工程招標、設備麻風招標和材料供應招標,以及特殊專業工程招標等。

二、工程合同違約補充協議的內容有什麼

建設施工合同補充協議書

發包人(甲方):某某

承包人(乙方):某某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就工程發、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補充協議,並作為工程付款、結算等依據,其他事宜執行《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結構形式、建築面積)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包工包料、施工圖紙全部內容 。

3、合同日期:

開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竣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合同日期總日曆天數:100天

承包人若延誤工期,每天需按合同價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屬停水、停電原因經甲方和監理簽字確認後工期順延。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達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設計文件要求。

質量驗收標準:合格。

5、合同價款:

金額(暫估): 大寫:

6、工程價款結算方式:

工程類別:按單位工程實際類別。取費等級:丙級。人工工資單價建安裝飾均為28元/工日,臨設增補費按建築面積8元/平方。室外配套工程類別:按V類結算。工程竣工驗收30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並辦理結算。

7、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主體階段分四次撥款:撥款時必須扣除甲方供料款

(1)基礎至±0,撥付割算款75%;

(2)一層至二層,撥付割算款75%;

(2)三層至四層,撥付割算款75%;

(3)五層至封頂,主體驗收完成,撥付割算款75%。

第二,裝飾階段撥款:

(1)內、外牆完成撥付割算款75%;

(2)地面、屋面工程完成付割算款75%;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撥付至割算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後三月內辦理完工程決算,審計完畢支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5%。餘款保脩金5%按國家規定執行,待保修期滿三個月內無息付清。

8、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建築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關條款首先執行本協議內容。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起訴。

發包人:某某(蓋章)

承包人:某某(蓋章)

某年某月某日

工程合同違約補充協議是指在原工程合同相關違約條款不完善的情況下,雙方經過商議之後重新制定的相關補充條款,當中需要具體寫明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相關身份信息和工程的具體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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