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關於建築工程索賠成立條件

1、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2、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3、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根據合同約定不屬於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條【施工人對建設工程質量承擔的民事責任】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請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關於建築工程索賠成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