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的簽證與索賠有哪些策略?
其一:工期延誤的簽證。發包人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圖紙、技術資料,一方面會導致正常開工時間延期,開工後又會導致工期延誤,甚至停工。一旦發包方不能夠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條件履行上述義務,承包人一定要及時進行工期的簽證,無論以後的工程是否復工,工期是否延期,簽證所確認的順延工期一定是可以在總工期中扣除的。如果因為上述事件導致承包人停工、窩工,這些簽證也將成為承包人向發包人主張停工損失的有力證據。
其二:工程量的簽證。目前施工合同通常會採用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每月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審核確認後作為發包方支付進度款的依據。工程師對工程量的確認,意味着對已完成工程量的價款的確認。工程量的及時簽證,對工程價款的最終結算,是最直接的證據。當發生結算糾紛時,無論工程有無最終完工,發包方是否按合同的約定如期支付進度工程款,通常是承包人向發包人主張違約責任的重要依據。而工程在停工之前,已施工部分工程量務必需要簽證固定,這將是工程結算的重要依據。
其三:價款調整的簽證。工程設計變更、工程量的變化和調整、施工條件的變化等,都會引起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的改變。對此,承包人一定要及時簽證,固定價款。發包人口頭承諾、空頭支票是萬萬不能相信的。尤其是投標時,工程量清單部分中沒有而在施工過程中臨時增加的工程,沒有甲方的書面指令和簽證,承包人即使做了,發生工程結算糾紛時,只要發包方不認,監理不予證明,工程造價機構是不會輕易確認的。這些簽證,在停工之前,在施工的每個環節,承包人務必要做到邊施工邊簽證。
其四:窩工、停工損失的簽證。發生工程進度款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師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停水、停電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承包人已完工部分工程未及時檢驗等,往往導致承包人停工、窩工。停工、窩工的損失應及時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程序進行簽證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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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繼續履行合同起訴狀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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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標法的招標範圍有哪些
關於招標投標,就現在的企業而言應該十分熟悉。由於招標投標的特殊性,容易發生串通招標等情況,因此國家對於招投標早已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規範。瞭解招投標的相關規範,對於招標者和投標者都是十分有必要的。那麼,新招標法的招標範圍有哪些呢?365律師小編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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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勞務分包法律法規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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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按索賠要求不同分為哪幾類?
工程建設索賠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一、按索賠要求分類1.工期索賠即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推遲竣工日期。2.費用索賠即要求發包人補償費用損失,調整合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