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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辭職流程是怎樣的

實習期辭職流程是怎樣的

實習期一般是針對尚未取得畢業證的在校大學生來講的,我國在實習期方面做出的規定是比較少的,很多時候都是按照試用期的規定進行處理,而要是問到實習期辭職流程,其實也可以看作是試用期的辭職流程,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具體介紹一下這方面的內容。

一、實習期辭職流程是怎樣的

1、企業辦理職工離職大概需要一週左右的時間,先要由本人寫好離職申請,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門,再由所在部門提交人力資源部門(有時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請交到人力資源部門),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情況核實後,再提交公司辦公會議審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單位辦理離職手續,需要你本人的申請,人力資源部門的意見,公司辦公會議的意見,正式的還需要就你辭職一事下發公司文件。

離職前你需要在原單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關費用的結清等手續,依照具體公司的制度而定。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關於違約金的問題。首先是否涉及違約金,如果有要弄清楚金額是多少,如何計算的。

二、什麼情況辭職要交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從單位辭職提前30天書面告知即可。勞動者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僅兩種情況要交違約金。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綜合上述內容進行分析,要是在實習期辭職的話,也是可以的,但此時還是要按照單位內部的要求辦理辭職手續才行。而具體實習期辭職流程的內容,其實與試用期辭職流程是差不多的,這方面的內容小編也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