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很多大學生在沒有正式畢業之前,為了增加工作經驗,會去一些單位實習。為了防止上當受騙,大學生最好同單位簽署一份實習合同。在合同中寫清實習期、實習工資及支付方式、實習內容等。儘管這個不是勞動合同,但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那麼,實習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吧。
一、實習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1、簽訂勞動合同、協議等應先由員工簽字,單位統一蓋章。禁止空白合同、協議蓋章。
2、勞動合同應在新員工報到當日簽訂,最遲不得超過5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還需簽訂《保密協議》、《個人信息授權書》,
3、如入職員工需要培訓的,還需簽訂《員工培訓協議》。新入職員工拒絕簽訂上述合同、協議的一律不予錄用。
4、發放勞動合同,建立員工名冊 人事專員製作《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由收到勞動合同的員工簽字確認,根據《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製作員工名冊。
5、勞動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二、簽署實習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就業協議作為學校,用人單位及畢業生之間三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為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就業協議需要注意: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在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4、學校同意蓋章,並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5、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一定要最後執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
6、高校畢業生就業必須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署就業協議書。
三、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是多久?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綜上所述,大學生到單實習的,要簽署一份實習合同,這樣對雙方都有利,發生糾紛的話,也有解決的依據。實習合同簽訂流程很簡單,大學生提供學生證、身份證等資料後,單位會進行審核,確定接受實習的,就安排人事部門同其簽署合同,將實習期間的注意事項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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