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寧波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企業應該為處於高温環境作業中的員工發放高温補貼。關於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全國沒有統一規定,各個省市可以根據自身氣候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制定符合當地情況的標準。那麼寧波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下面小編給寧波市民介紹下相關知識。

寧波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一、寧波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根據最新政策,寧波高温補貼發放標準: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温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不過,要領取高温津貼還有前提條件。市人力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告知,只要企業在6月至9月間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應發放當月高温補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同時,高温津貼應以現金形式發放。

二、高温補助費的發放主體是誰?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稱用人單位。23號文明確,雖然夏季高温津貼的發放主體是企業,但是“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個體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如民辦幼兒園,民辦小學、中學、大學,民辦醫院、療養院,民辦藝術表演團體,民辦福利院等。本市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與企業一樣,都要參照執行有關高温費發放規定,但是機關事業單位不參照執行。

三、企業拒絕發高温補貼怎麼辦?

企業在夏季高温時節向勞動者發放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替代高温津貼。高温津貼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企業應按照相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貼,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由此可見,按照寧波市最新政策,寧波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為每月225元,發放月份是6月到9月。包括個體工商户在內的企業,都要為職工發放高温補貼,並且應該提供其它措施保障高温環境中員工的健康。對於不支付補貼的,職工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一經查處,企業會被罰款,並責令改正。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補貼 發放 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