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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補貼湖北發放標準是多少?

夏季是一年中最熱的時候,尤其是對於一些室外勞動工作者來説,在烈日炎炎下工作是非常辛苦的,因此國家規定在夏季高温天工作時可以獲得高温補貼。由於氣候條件的差異,我國各個地區的高温補貼標準也不一樣,那麼高温補貼湖北的發放標準是什麼樣的呢?

高温補貼湖北發放標準是多少?

一、高温補貼湖北發放標準

根據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安監局、省衞生廳、省總工會、省國税局、地税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高温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39號)規定,高温津貼標準為12元/天,執行時間為6、7、8、9四個月。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温津貼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二、高温防禦指南

1、應儘量避免午後高温時段的户外活動,老、弱、病、幼人羣尤要防暑降温,並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2、有關部門注意防範因用電量過高,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備負載大而引發火災;

3、户外或者高温條件下的作業人員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注意作息時間,保證睡眠,必要時準備一些常用防暑降温藥品;

5、媒體加強防暑降温保健知識的宣傳,相關部門、單位落實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6、室外工作者應避開炎熱時段。凡45歲以上或身體狀況不良人員,不應參與在高温烈日下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的工作;

7、控制高温期間加班加點,保證職工有充分的休息時間。

綜上所述,根據高温補貼湖北省的發放標準,在6月到9月這四個月期間勞動者在温度達到35度以上的勞動場所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發放每人每天12元的高温補貼。勞動者在高温天工作時應做好防暑降温的保障措施,保證充分休息時間。

標籤:發放 補貼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