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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拖欠工資可否直接提起仲裁進行維權

單位拖欠工資可否直接提起仲裁進行維權

單位拖欠工資可否直接提起仲裁進行維權

可以,獎金屬於你單位和你約定的勞動報酬,你在完成工作後有權請求支付。建議收集相關證據,在證據確實充分的前提下再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您把勞動仲裁與一般的商事仲裁搞混了,勞動仲裁與商事仲裁完全是兩回事。商事仲裁必須雙方簽訂仲裁協議或達成仲裁條款才可以;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直接提起即可。

相關法律法規對拖欠工資的具體規定:

1、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 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單位拖欠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是當事人雙方的協商解決就可以合理的處置,但是在生活中有關的當事人在具體的問題解決中可能會存在無法解決情況,因此進行仲裁是問題的解決的重要方式,從而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所以自己要積極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