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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公司用績效扣工資可以嗎?

離職後公司用績效扣工資可以嗎?

離職後公司用績效扣工資可以嗎?

答案肯定是不行。因為《勞動法》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而績效獎金也是工資的一部分,公司沒有理由因為員工離職就剋扣員工應得的報酬。每一個職場人每日早起貪黑的理由,就是為了有一份比較可觀的收入,作為我們基本的經濟來源。如果在簽了正式的勞動合同而且我們又履行了對應的工作職責並且是按制度流程辦理的離職,公司是必須把對應的薪酬足額發放的,否則員工可以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雖然説法律上對此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現實中仍然有很多公司拒不履行足額發放離職員工工資的義務。這種時候千萬不要吃啞巴虧,要學會用合理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接下來小編給大家提供幾種常用的討回工資的方法:

1、雙方協商解決。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糾紛問題直接進行協商,這不是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於自願。但是如果感覺公司可以講道理,表明自己的立場,和單位協商要求發放自己應得的績效工資。畢竟鬧上法庭也是一件在經濟上和程序上都有一定的壓力,能協商解決更好。

2、地方申請調解。

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調解程序也由當事人自願選擇,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勞動仲裁處理。

如果公司態度惡劣,不願支付勞動者應得的績效工資嗎,當事人可以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經過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勞動訴訟解決。

這一般作為最後的手段,即我們平常所説的打官司。訴訟程序的啟動是由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啟動的程序。

員工在進行離職的時候,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號員工所有的工資,不得進行拖欠或者是延期支付。並且所約定的工資是在合同之中雙方約定的基本工資,以及員工在工作時應得的其他相關獎金。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離職 工資 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