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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的加重情節有哪些?

一、強姦罪的加重情節有哪些?

強姦罪的加重情節有哪些?

強姦罪的加重情節具體包括如下: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怎樣算情節惡劣呢?例如屬於家庭成員並實施了強姦行為的;進入未成年人宿舍或者集體宿舍實施姦淫行為的;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姦淫幼女的;有前科的;對智力有問題的婦女或者心性不全的幼 女進行姦淫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 女多人的。這是人數上的要求,不要求同一時間姦淫多人,時間上可以不連續。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在公共場合強姦婦女是對婦女的一種侮辱,同時也是對其人身權利的一種侵害。“公眾場合”的界定一般是指三人以上的場所,如車站、碼頭、劇院、醫院等。

(4)二人以上輪姦的。這裏所説的“輪姦”,是指兩個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動中,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對同一婦女或幼 女進行強姦或者姦淫的行為。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這裏所説的“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是指因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導致被害人性器官嚴重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傷害,甚至死亡的。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只要具有上述所列五種情節之一的,就屬於情節嚴重的情況依法應當予以嚴懲。

二、對“強姦”的理解

強姦是一種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強迫婦女與其進行性 交,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1)強姦的對象須是所有婦女,不限年齡。當然女性也是可以作為強姦罪的主體,即一女子教唆一男子強姦另一名婦女,則該女子和男子屬於強姦罪的共犯。

(2)採取的手段具有暴力性、威脅性,對人身安全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令被強姦的婦女無法反抗,也反抗不了。或者採取了近乎“温和”的手段(迷暈、下藥等),使得婦女意識不清,也是反抗不了的狀態。

(3)必須是違背婦女意志。兩情相悦的性 交行為不算作強姦,婦女對自己的貞 操權是不可侵犯的,一旦受到侵害,可以進行正當防衞。

(4)強姦主體須是年滿14週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

綜上,強姦的違法行為實際上是包含着多種情節的,而針對不同的情況自然會有程度不同的處罰,但凡出現了加重情節的罪犯就必須要被加重處罰,因為加重情節也意味着對受害人的傷害會更加深,出於公義也必須用對等的懲罰才能維護受害人。

標籤:強姦罪 情節